first name 是名,填写自己的中文名的拼音即可。family name 姓,家族的名字当然是姓。last name 姓,外国人的姓名是倒序的,姓放在后面,所以用last。
姓是指一个家族或祖先的名称,相当于中文中的“姓”,在英语中通常称之为“surname”或“family name”。它是人们在祖先传承、亲属关系以及法律文件签署等方面的重要标志。姓氏通常从父亲那里继承下来,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。
英语中,人名的顺序与汉语不同,按照排列顺序,第一个叫做given name或first name(教名),最后一个叫做family name 或sir name,即家族姓氏,有的人还有middle name(中间名)。
不一定是三个名字,而是三个部分。Family name(姓),Middle name&First name.其中Middle name&First name都是given name(即名)。平常亲近的人互相叫First name,但正式场合叫Family name,表尊重。
在结构上区分,英语姓名结构为:名+中间名+姓。如William/威廉(名).Jafferson/杰弗森(中间名).Clinton/克林顿(姓氏)。在后的就是姓氏。在前的就是名。
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·维尔逊,John是名,Wilson 是姓。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·亚当·戴维斯, Edward是教名,Adam是本人名,Davis为姓。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。
英文人名是名(Firstname)在前,姓(Lastname)在后,有的可能中间还有一个中间名(Middle Name)。一般情况下,平时称呼别人时只叫名字。西方人比较随意,即便地位、身份、辈分比自己高的人,平时直呼其名也是没有问题的。
为你解中文名字写成英语,(姓)是first name,(名)是last name。解释:中文名里,姓是在前的,所以是first(首先);名在后,所以是last(最后)。而英美人的名字顺序则相反。
1、三是first name,张是last name。
2、不一定是三个名字,而是三个部分。Family name(姓),Middle name&First name.其中Middle name&First name都是given name(即名)。平常亲近的人互相叫First name,但正式场合叫Family name,表尊重。
3、英文名中的三个部分分别为:教名+自取名+姓,如George·Walker·Bush,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内,如 George·Bush。
4、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,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,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,称为教名。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,排在教名之后。
5、两个部分的是名和姓,三个部分的是名、中间名和姓。相关介绍: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,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,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,称为教名。
6、在西方,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,在名后缀以小(Junior)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。如John Wilson, Junior, 译为小约翰·维廉,George Smith, Ⅲ, 译为乔治·史密斯第三。
1、外国人的名字一般都是由姓和名组成,前面的是名字,用英语说是:firstname 。后面的是姓氏,用英语说是surname或lastname。例如:麦克·乔丹(Michael Jordan),麦克(Michael)是名,乔丹(Jordan)是姓。
2、中国的人名是由姓+名组成,比如一个中国人叫朱军,则zhu 是last name,jun是first name。而在英语中,“名字”是放在最前面的,因此叫做first name,也叫 given name。
3、middle name 类似于“王小二”中的“小”。Family name要遵从中文名的当地姓氏发音及拼写。如“周”姓,内地用Zhou(周笔畅——Bibi Zhou),台湾和香港用Chou或Chow(周杰伦——Jay Chou,周星驰——Stephen Chow)。
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·维尔逊,John是名,Wilson 是姓。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·亚当·戴维斯, Edward是教名,Adam是本人名,Davis为姓。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。
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,姓在后。如Herbert George Wells(赫伯特·乔治·威尔斯),第第二两个词是名,末一词是姓。
外国人的名字一般都是由姓和名组成,前面的是名字,用英语说是:firstname 。后面的是姓氏,用英语说是surname或lastname。例如:麦克·乔丹(Michael Jordan),麦克(Michael)是名,乔丹(Jordan)是姓。
外国人一般来说都有三个名字,英文分别叫做first name, middle name和last name. 这个first name就是我们一般说的名字,而last name是姓氏。
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:教名+自取名+姓。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。但在很多场合,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,如George Bush,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。一般你叫他第一个名字,所谓的“first name”就可以了。
1、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:全名=教名+中间名+姓 (1)Christian name(教名)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。
2、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·维尔逊,John是名,Wilson 是姓。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·亚当·戴维斯, Edward是教名,Adam是本人名,Davis为姓。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。
3、外国人的姓名都是很长的,first name 是他们名字的第一部分,通常人们对朋友就会用first name 来称呼,second name 是他们名字的第二部分,有可能是姓,或者是另外一个名,但比较少会用到。
4、英、美、法、西班牙、阿拉伯人都是如此。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,姓在后,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,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。有些国家的人,姓名很长,分三节或四节。
5、First name是名,Last name是姓。First name 读音:英 [fst nem] 美 [frst nem]释义:名字。